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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言義疏附錄

附錄一 劉師培楊子法言校補

學行卷第一

吾子卷第二

修身卷第三

問道卷第四

問神卷第五

問明卷第六

寡見卷第七

五百卷第八

先知卷第九

重黎卷第十

淵騫卷第十一

君子卷第十二

孝至卷第十三

法言逸文

楊子法言校補校勘記

附錄二 劉師培法言補釋

附錄一

 楊子法言校補

  劉師培

學行卷第一

仲尼駕說者也,不在茲儒乎?

 李注:「駕,傳也。」案:文選陸機弔魏武帝文注引作「仲尼之駕稅矣」;又引李範(上脫「弘」字。)曰「稅,舍也」。是李本「駕說」作「駕稅」,上有「之」字;「者也」作「矣」。今本挩李注詁「稅」之詞,正文復異,(古「稅」字亦作「說」。或李本正文亦作「說」,選注所引,亦用正字。)知非李本之舊。 又案:注文「駕,傳也」三字如係李注,似「傳」字當讀傳遽之「傳」,今下注又云「傳言」,知非李注。

如將復駕其所說,則莫若使諸儒金口而木舌。

 李注:「金寶其口,木質其舌,傳言如此,則是仲尼常在也。」 案:李本「說」字亦當作「稅」。駕其所稅,謂駕其既息之道也。今注以傳言為訓,明係以「言」訓「說」,亦非李注。

螟●之子殪而逢,蜾臝祝之曰:「類我,類我。」久則肖之矣。速哉!七十子之肖仲尼也。

 李注:「肖,類也。蜾臝遇螟●而受化,久乃變成蜂耳。七十子之類仲尼,又速於是。」案:文選劉伶酒德頌注引「●」作「蛉」,(太平御覽九百四十五、廣韻十五青、葉大慶考古質疑六、史容山谷詩外集注二引同。廣韻二十四果又作「臝」作「蠃」。)引「速哉!七十子」作「速哉!若二三子」。又引李軌注云:「螟蛉,桑蟲也;蜾蠃,蜂蟲也;肖,類也。蜂蟲無子,引桑蟲蔽而殪之,幽而養之,祝曰:『類我。』久則化而成蜂蟲矣。速疾哉!二三子受學仲尼之化疾也。」據彼引,是李本「七十」作「二三」,注文亦殊。今本惟「肖,類也」三字與同,嗣外均非李注,即正文亦非李本也。

羿、逢蒙分其弓。

 案:分當訓裂。

師哉!師哉!桐子之命也。

 李注:「桐,洞也。桐子,洞然未有所知之時,制命於師也。」案:嘉祐本注文「洞也」作「侗也」,下「桐子」亦作「侗子」,當據正。漢書禮樂志:「桐生茂豫。」顏注訓桐為通。 劉攽刊誤云:「桐,幼稚也。楊子曰:『師哉!師哉!桐子之命。』」據彼說,蓋以「桐」誼同「僮」。俞正燮云:「桐讀為僮。」(癸巳存稿。)本此。

師者,人之模範也。(徐養原攷異云:「一本無『也』字。」)

 案:初學記十八引有「也」字,「也」非衍文。

視日月而知眾星之蔑也。

 案:孟子盡心上篇疏云:「楊子云:『視日月而知眾星之蔑如,仰天庭而知天下之居卑。』」

為其不舍晝夜與?

 案:王觀國學林九引此文及問道篇「不舍」字並作「捨」,謂捨字之意與論語「不舍」不合。是所據本作「不捨」。

滿而後漸者,其水乎?

 李注:「水滿坎而後進,入學博而後仕。」(考異云:「宋刻一本無。」) 案:事類賦注七引「漸」作「進」,疑涉注誤。御覽五十九引注「學博」作「博學」,當據訂。

吾未見好斧藻其德若斧藻其楶者也。(世德堂本作「歟」。)

 案:文選女史箴注、王融曲水詩序注所引並無「好」字,御覽百八十八引同。(戴望校本引。)「好」疑後人所增。蓋既言斧藻,不必更著「好」字矣。

睎驥之馬,亦驥之乘也。睎顏之人,亦顏之徒也。或曰:「顏徒易乎?」曰:(世德堂本無「曰」字。)「睎之則是。昔顏常睎夫子矣。」

 案:文選運命論注、御覽八百九十七引「睎」並作「希」。運命論注又引李軌云:「希,望也。言顏回嘗望孔子也。」謝朓辭隋王牋注亦引「希驥」語,復引李軌云:「希,望也。」與運命論注引同。今本並挩。

吾不睹參、辰之相比也。

 案:文選蘇武古詩注引「睹」作「睹」,又引宋衷曰:「辰,龍星也;參,虎星也。我不見龍、虎俱見。」疑宋衷注本作「辰、參」。

百川學海,而至于海;丘陵學山,不(世德堂本上有「而」字。)至于山。

 案:御覽六百七引「至于海」作「歸於壑」。事類賦注引「不至」作「而不至」,「而」字當有。

是故惡夫畫也。

 李注:「畫,止。」案:御覽六百七引「也」上有「者」字;五十三引「畫也」作「住者」,引注「畫,止」作「住,止」。

使我懷金紆紫,其樂不可量已。(世德堂本作「也」。)

 案:文選鮑明遠擬古詩注引無「不」字,「已」作「也」;宦者傳論注、讓平原內史表注及後漢書宦者傳注亦引「已」作「也」。(「也」與「邪」同,「不」字當衍。)宦者傳論注引李軌曰:「朱,紱也。」擬古詩注引李軌曰:「金,金印也。」後漢書注並引之。(「朱」字疊。)今本並挩。

顏苦孔之卓之至也。

 案:溫公從宋、吳本無「之至」二字,非也。脩身篇云:「公儀子、董仲舒之美之邵也。」此文句例正與彼同。之卓之至,猶云卓且至。

曰:「有教立道,無心仲尼;有學術業,無心顏淵。」(音義云:「天復本並作『無止』。一止云天復本『心』作『止』。」案:音義一本云云,蓋謂他本校引天復本。)

 案:兩「心」字嘉祐本並作「止」。「無止」即下文所云「孰禦」。彼文李注云:「孔子習周公,顏回習孔子,無止之者。」是其說。(「術」與「述」同。)

    吾子卷第二

童子彫蟲篆刻。

 案:顏氏家訓文章篇、後漢書楊賜傳注、文選任昉為范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注、楊修與臨淄侯牋注並引「彫」作「雕」,(白帖八十六引同。惟王觀國學林九引此並下文「彫刻」作「彫」,引「玉不彫」作「雕」。)

或問景差。(音義云:「舊本作『景●』。」)

 案:嘉祐本正作「●」。又史記屈原傳「景差」,索隱云:「楊子法言及漢書古今人表並是『景瑳』。」足考唐本異文。

詩人之賦麗以則,辭人之賦麗以淫。如孔氏之門用賦也。

 案:意林引「用賦也」作「而用賦」,(御覽五百八十七引同。)引「如」作「若」,「淫」作「媱」。

或問蒼蠅紅、紫。

 李注:「蒼蠅間于(世德堂本作「乎」。)白、黑、紅、紫,似朱而非朱(世德堂本作「紫」。)也。」(世德堂本「也」上有「非朱之義四字。)案:俞樾平議云:「蒼蠅則何間白、黑之有?疑原本本作『蒼駹』。」其說非也。李注所言本屬古訓,詩小雅青蠅鄭箋已標此誼。楚辭九嘆云:「若青蠅之偽質。」王注云:「青蠅變白成黑,變黑成白。」文選曹子建贈白馬王詩亦曰:「蒼蠅間白、黑。」蓋蠅淆白、黑,紅、紫亂朱,同為有害于色,故楊子並言。藝文類聚九十七及御覽九百四十四並引此文入蠅部,足證李說非訛。 又案:類聚引注無「也」字,亦作「非朱」,明本注誤,疑非李本之舊。

多哇則鄭。

 李注:「多哇者,淫聲繁越也。」 案:文選東京賦注、謝靈運擬陳琳詩注、養生論注並引李注云:「哇,邪也。」今本挩。(李既訓哇為邪,或此注「淫聲繁越」亦非李注。)

如玉如瑩,爰變丹青。

 李注:「如玉如(世德堂本作「之」。)瑩,磨而不磷。今屈原放逐,感激爰變,雖有文彩,丹青之倫耳。」 案:龔鼎臣東原錄云:「嘉祐中,予在國子監,與監長錢象先進學官,校定李軌注楊子法言。後數年,乃於唐人類書中見『如玉如瑩』一義,惜其未改正也。『或問:屈原智乎?曰:如玉如瑩,爰見丹青。』軌注云:『夫智者達天命,如玉加瑩(一),磨而不磷。』往日不知其誤,遂改軌注以就文義耳。」據龔說,似以作「加」為正。今考此語本于佚論語,說文引之,近儒考辨甚詳。古籍所稱,多作「如」字。如隸釋十一高陽令楊著碑云:「其德伊何?如玉如瑩。」又蔡邕集幼童胡根碑云:「實有令儀,而氣如瑩。」是「如瑩」本非誤字,故初學記廿一、山堂考索前集二十一並引此作「如」。惟李以磨而不磷為釋,似注本作「加」。

(初學記亦引作「如」。)加、如形近,惟不得以「如」為誤字耳。 又案:考索引注「之倫」作「之論」,亦通。

(一)「加」字原本訛作「如」,形近而誤,今改。

觀書者譬諸觀山及水。

 案:文選吳質答東阿王書注引「諸」作「如」。

升東嶽而知眾山之峛崺。

 案:文選褚淵碑文注引「升」作「登」,「峛崺」作「迤邐」。(答東阿王書注亦引作「迤邐」,惟袁本作「峛崺」。)據慧琳一切經音義七十八云:「『峛崺』或作『邐迤』。」(文選甘泉賦:「登降峛崺。」李注云:「邪道也。」)是兩文古通。(御覽六百十三引鄒子曰:「夫觀書者,譬猶登東嶽而知丘陵之●也,浮滄海而知江河之不廣也。」意與此同。)

舍五經而濟乎道者,末矣。

 李注:「末,無。」 案:御覽七百七十引注作「末,無之也」。

山●之蹊。

 案:御覽百八十八引「●」作「徑」,(戴校引。)二字古通。

曰:「子戶乎?」曰:「戶哉!戶哉!」

 案:御覽引無上「曰」字;「戶哉」作「我戶哉」,無下「戶哉」二字。「我戶哉」與「子戶乎」相應,似屬古本。

見草而說。(音義云:「天復本作『見羊而悅』。」)

 案:文選棗據雜詩注、御覽七百六十六、九百二並引「說」作「悅」。

綠衣三百,色如之何矣?

 李注:「綠衣雖有三百領,色雜(世德堂本作「雜色」。)不可以入宗廟。」 案:類聚十五引裴頠女史箴云:「綠衣雖多,無貴於色。」說本此。據裴說,蓋為綠為賤色,即詩邶風綠衣毛傳所云「綠,間色」也。李云:「領色雜」。蓋以綠衣為緣衣。緣謂緣飾,即禮記深衣篇所云:「純袂緣純邊。」與裴似異。

震風陵雨。

 李注「陵,暴。」 案:御覽十、洪興祖楚辭九章補注引「陵」作「凌」,文選陸機連珠注引注作「陵雨,暴雨也」。

然後知夏屋之為帡幪也。

 李注:「帡(世德堂本「帡」上有「夏,大也」三字。)幪,蓋覆。」案:文選連珠注引「夏」作「廈」,御覽十引注亦有「夏,大也」。三字,當從明本。 又案:連珠注引此文,下有「帡,莫經切;幪,真公切」八字,亦古音。

    修身卷第三

或問「治己」。曰:「治己以仲尼。」

 案:御覽八百九十七引此文,夾注云:「問治己何用?益以用孔子之道。」疑李注挩文。

仲尼奚寡也。

 案:御覽引此文,夾注云:「言學孔子道多,而成者何少也。」疑亦李注。

熒魂曠枯,糟(音義云:「李軌讀『糟』如字。」)莩曠沈。

 李注:「莩,孰(考異云:「一本作『熟』。」)也。」 案:「糟」字當從柳注易「精」。淮南淑真訓云:「夫人之事其神而嬈其精營(一),慧然而有求于外,(高注「營彗」連讀,失之。)此皆失其神明,而離其宅也。」熒、營古通。(「營」即老子「營魄。」後漢書寇榮傳:「營魂識路之懷。」李注云:「老子曰:『載營魄。』猶營魂也。」)熒魂、精莩,即淮南所謂「精營」。又荀子賦篇云:「血氣之精也,志氣之榮也。」成相篇云:「思之精,志之榮。」管子內業篇曰:「精存自生,其外安榮。」精、營對文,亦與此文熒、精意合。(李注不改字者,蓋以「糟」猶淮南道應訓「糟粕熒魂」,糟粕別精粗言之。)(一)「營」下原本有旁書小字「句」,蓋校補作者以之示句讀,今刪。

敢問四輕。

 案:意林引作「何謂四輕」。

   問道卷第四

或曰:(音義云:「天復本無『或曰』二字。」)「事雖曲而通諸聖。」

 案:「或曰」二字衍。

請問禮莫知。(音義云:「天復本作『請問莫知』。」)

 李注:「言已有禮制,則有尊卑。」 案:「禮」字涉注而衍,溫公從天復本,是也。

或問:「彫刻眾形者匪天與?」曰:「以其不彫刻也。」

 案:北堂書鈔百四十九引「彫刻」作「刻彫」。(引「曰」作「因」,誤。)

如物刻而彫之。

 案:御覽二所引疊「物」字,是也。

及搥(音義云:「舊本皆從手。」 案:據此則音義所據本不從手,當作「槌」。)提仁義。

 案:宋雲繙譯名義集半滿書籍篇引「搥」作「槌」。

惟聖人為可以開明,佗(考異云:「一本作『他』。」)則苓。

 案:管子宙合篇云:「明乃哲,哲乃明,奮乃苓,明哲乃大行。」下文釋之曰:「奮,盛;苓,落也。」彼文明、苓對文,(此文「開明」,「開」與「闓」同。李注訓發,似非。)與此文同,即此文所本。苓義詁落,當從彼說。

或問(世德堂本作「曰」。)「太古塗民耳目」。

 李注:人以為太古不(世德堂本作「下」。)如絕禮樂以塗塞人之耳目。」案:文選劇秦美新云:「弛禮崩樂,塗民耳目。」亦即絕禮樂言。彼注引六韜云:「先塗民耳目。」據李云,塗塞似亦讀「塗」為「●」。

御失其道,則天下狙詐咸作敵。

 李注:「失其御則反間(考異云:「宋刻一作『聞』。」)背叛。」 案:范祖禹唐鑑六引「敵」作「逆」,與注義合。

刀不利,筆不銛,(音義云:「或作『鉆』,誤。」)而獨加諸砥,不亦可乎?

 李注:「刀鈍礪之以砥,筆禿鋌削(世德堂本作「銛之」。)以刀,申、韓行法,欲以救亂,如加(世德堂本無「欲」字、「加」字。)刀砥,亦所以利也。」 案:意林及御覽三百四十六引「獨加諸砥」作「宜加砥(御覽作「●」。)削。」據注,以砥釋刀,以鋌削釋筆,「削」字應有。

    問神卷第五

 李注:「□能測乎天地之情。」 案:嘉祐本缺處乃「心」字。

天精天粹,萬物作類。

 李注:「天以精粹覆萬物,各成其類。」 案:書鈔百四十九引注「類」下有「也」字。(「成」作「色」,誤。)

龍蟠於泥,蚖其肆矣。

 案:玉燭寶典二云:「韋昭所注國語,一本云『化為玄蚖』。昭解云:『蜥蜴類』。楊子法言云『龍蟠于泥,蚖其肆矣』,即是此蟲。李軌同。」今注無詁蚖之詞,疑挩。

聖人以不手為聖人。

 李注:「手者,桎梏之屬。」 案:「手」疑「●」誤,即古「●」字。荀子富國篇:「垂事養民。」楊注:「垂,下也。」是●為降抑之義。蓋或人以不受拘執為不制,楊子以志不降抑為不制也。說苑權謀篇「東郭垂」,韓詩外傳「垂」作「牙」,「手」即「●」誤,知古籍「垂」恆作「●」也。

至書之不備過半矣,而習者不知。

 李注:「本百篇,今有五(世德堂本誤「四」。)十九,故曰過半。」案:李合偽古文數之,故曰「五十九」。若楊子所言,自指今文二十九篇,故曰「不備過半」。

今亡夫。

 案:王觀國學林一引「夫」作「矣」。

周書噩噩爾。

 李注:「不阿附(考異云:「宋刻作『階』。」)也。 案:御覽六百八引注「阿附」作「可名」,是也。

下周者,其書譙(音義云:「俗本作『誰』,舊本皆作『譙』。」)乎?

 李注:「下周者秦,言酷烈也。」 案:御覽六百八引「譙」作「憔悴」,「悴」字疑衍。憔、譙古通。溫公從宋、吳本作「誰」,誤矣。

大哉!天地之為萬物郭,五經之為眾說郛。

 案:書鈔九十五引「郭」亦作「郛」。

君子小人見矣。

 案:文心雕龍書記篇引「見」作「可見」。

人病以多知為雜。

 案:「以」字疑衍,文選景福殿賦注引無。

育而不苗者,吾家之童烏乎!

 李注:「童烏,子雲之子也。」 案:王楙野客叢書八云:「童烏,舊說謂楊子雲之子小名。有一老先生讀法言,謂『吾家之童』為句,『烏』連『乎』字,作『嗚呼』字讀,謂歎聲。似亦理長。僕觀後漢鄭固碑曰:『大男有楊烏之才,年七歲而夭。』蘇順賦:『童烏何壽之不將?』是時去子雲未遠,所舉想不謬。於是知童烏為子雲之子小名。」其說是也。童烏見御覽所引劉向書。

九齡而與我玄文。

 李注:「童烏九齡而與楊子論玄。」 案:音義云:「與音預。」白帖二十及八十七兩引並作「預」,預謂參預,義較李注為長。(如李說,必增字乃通。)

或問經之艱易。

 案:文選連珠注引「艱」作「難」,下同。

盍勢諸名卿,可幾也。

 李注:「盍,何不也。勢,親也。名卿,親執政者也。言何不與之合勢而成名也。」案:漢書王貢兩龔鮑傳序「勢」作「執」。勢無親訓,疑李本舊作「執」字,執即「●」省。國語周語云:「居寢有●御之箴。」韋注:「●,近也。」●有近訓,故李注詁親,謂親近名卿也。(注文「親執政」,「親」字衍。)今本作「勢」,與韓非子有度篇「●在郎中」今作「勢在」例同。注文「言何」以下又以勢為合勢,與親訓殊,疑非李注。漢書顏注引韋昭說云:「言有勢之名卿,庶幾可不朽。」與李異。

不屈其志。

 案:文選顏延年侍游蒜山詩注引「屈」作「詘」,與漢書合。辨命論注引作「不詘其節」。

而耕乎巖石之下。

 案:文選注兩引「乎」作「於」。御覽八百廿二引「巖」作「喦」,葉夢得避暑錄話上引作「巖」。

名振於京師。

 案:文選侍游蒜山注引「振於」作「震乎」,避暑錄話亦引作「震」,(與漢書合。蓋據溫公本。)史容山谷詩外集注五引作「而名震于京師」。

愆語,君子不出其口。

 李注:「欲聞其義。」 案:此注應在「何謂德愆」下,今本誤移此文「愆」字下。此文「愆語」聯詞,猶云過失之語,非愆為或人所問之詞也。

    問明卷第六

匪天也夫?

 案:御覽二引「匪」作「惟」。

鴻飛冥冥,弋人何慕焉?

 李注:「君子潛神重玄之域,世網不能制禦之。」 案:「慕」字惟宋衷本作「篡」,溫公言之甚詳。後漢書逸民傳:「弋人何篡?」注謂諸本或作「慕」,法言作「篡」,又引宋衷注,訓篡為取。文選逸民傳論注引法言作「弋者(或作「人」。)何篡」,亦引宋衷注。(音義引後漢書注所載宋注,與今選注所引悉同。)又云:「今『篡』或為『慕』,誤也。」並據宋本。野客叢書六云:「楊子雲法言:『鴻飛冥冥,弋人何慕焉。』一本作『纂』,故退之詩云:『久嫌弋者纂。』(案:韓集酬崔十六少府三十韻詩云:「久嫌弋者纂。」字不作「纂」。王伯大音釋引方崧卿云:「楊子:『鴻飛冥冥,弋人何纂焉。』古本及後漢書均然,蓋篡取之義也。然今本楊子亦作『慕』,非也。」)僕觀後漢逸民傳序及注云云引節乃是『篡』字,非『纂』字也,故陳子昂碑曰『弋人何篡,鴻飛高雲。』張曲江詩曰『今我游冥冥,弋者何所慕』,則用元字。梁肅四皓贊曰『弋者何思,鴻飛冥冥』,又轉為『思』字,是『何慕』宋本或作『纂』也。據李云不能制禦,與宋注訓取不同,李本自不作『篡』,類聚九十引作『慕』,自據李本。白帖九十四引作『弋者何篡』,據宋說改」。(梁肅云:「何思」亦據作「慕」之本。)

鳳鳥蹌蹌,匪堯之庭。

 李注:「匪堯之庭則不降步也。」 案:周禮考工記:「且其匪色必似鳴矣。」鄭注:「故書『匪』作『飛』。」是飛、匪互通。此文「匪」字疑亦「飛」假,若如李說,必增字而後通。

蜀莊沈冥。

 案:漢書王貢兩龔鮑傳序作「蜀嚴湛冥」。(世說新語注十八引此亦作「沈」。)

舉茲以旃。

 案:旃當詁表。漢書顏注云:「旃,亦之也。」非是。

靈場之威,宜夜矣乎?

 李注:「靈場,鬼神之壇祠也。(世德堂本挩「祠也」二字。)靈場所以為威,可冥(世德堂本作「宜」。)夜,而不可白日。」案:靈場蓋即受禪靈壇。(「靈壇」見魏受禪碑。)此節謂禪讓至重,堯無輕禪許由之事。其曰「靈場之威」云云者,「威」與「嚴」同。蓋謂授禪之際,厥典至嚴,不得于幽隱行之。若如或說,不啻於昏夜私為授受也,故曰「宜夜矣乎」?

朱鳥翾翾,歸其肆矣。

 李注:「朱鳥,燕別名也。肆,海肆也。」 案:御覽九百二十二引此文,又引侯苞(即侯芭。)注云:「朱鳥,燕別名;肆,恣肆也。」說與李殊。(音義亦云:「注非也。朱鳥往來以時,不累其身,放肆自遂。」與侯注同。)

而卒死於說難。

 案:「難」字當衍。

    寡見卷第七

說天者莫辯乎易,說事者莫辯乎書。

 案:書鈔九十五引「辯」作「辨」,下同。意林引「事」作「地」。

春木之芒兮,援我手之鶉兮。

 李注:「春木芒然而生,譬若孔氏啟導人心,有似援手而進。」 案:溫公從宋、吳本「芒」作「芚」,當從之。注云「芒然」,亦「芚然」之誤。

美言不文。

 案:御覽三百九十引「美」作「至」。

古者之學耕且養,三年通一。今之學也,非獨為之華藻也,又從而繡其鞶帨。

 李注:「鞶,大帶也;帨,佩巾也。」 案:後漢書儒林傳論引「學也」作「學者」,文選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注、御覽八百十五引同。後漢書注云:「『鞶』或作『幋』。」選注引注文「巾也」下有「喻今之文字煩多,非獨華藻也。巾、帶皆文之如繡也」二十字,今本並挩。 又案:「三年通一」下,李刻據盧校本無「經」字,嘉祐本有之,當據補。

雷震乎天,風薄乎山。

 案:文選顏延年曲水詩序注引「乎」作「于」。

使起之用兵每如斯。

 案:溫公從宋、吳本無「用」字,疑非。史記吳起傳集解引有「用」字,「如」作「若」。

航人無楫,如航何?

 李注:「雖有舟航,而無楫櫂,不能濟難;雖有人民,而無禮樂,不能熙化。」 案:御覽七百七十一引「楫」作「烜」,引注作「喻有民無禮樂治也」,係約引,「治」上有挩字。(疑今注「熙化」,「化」本作「治」。)

航安,則人斯安矣。

 案:類聚七十一引「則人」作「而民」,御覽七百七十亦引作「人」。

    五百卷第八

 李注:「五百□□,非通經之言。」 案:嘉祐本作「五百歲一聖」。

仲尼開跡,將以自用也。

 李注:「欲行其道,制素法也。」 案:「素法」疑當作「素王法」。

曰:「知之則曷為不用?」曰:「不能。」曰:「知聖而不能用也,可得聞乎?」

 案:類聚二十、御覽四百一引「曰知之」作「若知之」,類聚引無「也」字。

逆其所順。

 案:類聚、御覽並引「順」作「從」。

捐其所能。

 案:御覽引「捐」作「損」。

非天下之至。(音義云:「天復本『至』下有『德』字。」)

 案:御覽引「至」下有「聖」字。

關百聖而不慚。

 案:「關」與「貫」同,猶禮記雜記下「關轂」即「貫轂」也。

占天地。

 李注:「言皆(世德堂本作「能」。)占之。」 案:注文「皆」字當作「能」,蓋正文衍「地」字,校者易注以就之。

月未望則載魄于西。

 李注:「漸東滿。」 案:嘉祐本注文「漸」上有「以」字。

既望則終魄于東。

 案:書鈔一百五十引「終魄」作「魄落」。

●之而已矣。

 案:禮書一百十二引「●之」作「亦檠之」。

莊、楊蕩而不法。

 案:晉書王坦之傳載所著廢莊論引「蕩」作「放蕩」。

鄒衍迂而不信。

 李注:「迂回不可承信。」 案:史記封禪書云:「騶衍以陰陽主運,顯於諸侯,而燕、齊海上之方士傳其說不能通,然則怪迂阿諛苟合之徒自此興,不可勝數也。」此文「迂」字即怪迂之「迂」。漢書郊祀志顏注云:「迂謂回遠也。」

    先知卷第九

忽眇綿作。

 李注:「眇綿,遠視。」 案:文選江賦注云:「●眇,遠視貌。法言曰:『眇綿作炳。』」●音綿,與李說同。學林六引作「忽忽眇綿作炳」,疑非。

政善而吏惡,一勤也;吏善而政惡,二勤也;政、吏駢惡,三勤也。

 李注:「政,君也;駢,並也。」 案:書鈔七十七引作「一曰善政,二曰吏善政惡,三曰政、吏戒惡,此曰三勤也」。「戒」乃「咸」訛。(文選景福殿賦注引李注:「駢,並也。」)

之謂惡政。

 案:御覽八百十九引作「此謂惡政也」。

聖君少而庸君多。

 案:文選辨命論注引「庸」作「亂」。(裕孚案:「文選各本多作『庸』。」)

脩之以禮義。

 案:「脩」當作「循」。循與順同,(說文:「循,順行也。」)猶云順之以禮義也。(古籍脩、循互訛,弗具引。)

吾見玄駒之步。

 李注:「玄駒,蚍蜉子也。」 案:「孫詒讓札迻云:「『步』當作「走』。」今考玉燭寶典十二引「步」作「●」,(似「走」字艸書之誤。)又引郭璞蚍蜉賦云「感萌陽以潛步」。文心雕龍物色篇亦云:「蓋陽氣萌而玄駒步。」據郭、劉二文,似「步」非誤字。

象龍之致雨也,難矣哉!

 案:續漢書禮儀志注引無「也」字,「難」作「艱」。

君之不才。

 案:御覽九百二十八引作「君乏才」。

甄陶天下者,其在和乎?

 案:文選景福殿賦注引此文,又引李注曰:「埏埴為器曰甄陶,王者亦甄陶其民也。」今本挩。(選注又有「埏,失然切」四字,蓋隋、唐以前李注音義文。)

剛則甈。

 案:學林八引楊子音義曰:「甈,五計切,破甖;又力制切,破瓦。」今本音義挩。(學林引本文「甈」誤「甔」,又云:「太剛則有玻裂之患也。」)

譬猶日之中矣。

 案:事類賦注一引「矣」作「乎」。

什一,天下之中(世德堂本無「中」字。)正也。

 李注:「什一稅民,天下之中賦正法也。」 案:事類賦注一引作「什一之稅,天下正也」,亦無「中」字。據李注,「中」字應有。

    重黎卷第十

羲近重,和近黎。

 案:書堯典疏引此文,申之曰:「是羲承重,而和承黎矣。」

蓋哉!蓋哉!應難未幾也。

 李注:「再言『蓋哉』者,應難以事,未有近其理哉。」 案:事類賦注一、御覽二引無「應難」二字。北史信都芳傳載芳四術周髀宗自序云(一):「漢成帝時,學者問蓋天。楊雄曰:『未幾也。』問渾天。曰:『幾乎!』言蓋差而渾密也。」亦無「應難」二字,當係衍文。(注云「應難以事」,蓋謂楊子難蓋天八事。)

(一)「宗」字原本訛作「周」,據北史本傳改。

至蠡策種而遁,肥矣。

 案:「肥」即易下經「肥遯」之「肥」,肥與蜚同。

六國蚩蚩,為嬴弱姬。

 案:後漢書袁紹傳載沮授引此文,注云:「方言:『蚩,悖也。』」

守失其微。(音義云:「本或作『徽』。」)

 案:作「徽」是也。嘉祐本亦作「徽」,爾雅釋詁:「徽,善也。」守失其徽,猶言傷其美。

天胙光德,而隕明忒。

 李注:「天之所福,光顯有德。而令隕之者,明乎秦、楚忒惡之所致。」 案:嘉祐本注文「令」作「今」。

故天之胙,為神明主。

 案:文選王融曲水詩序注引作「故天因而瑞之」,王命論注引作「故天因而胙之」,又引「天因胙之」,是古本當有「因而」二字,今本挩。

胎籍三正。

 案:此語蓋本書甘誓「怠棄三正」。胎、怠同聲假用。

越與(音義云:「俗本作『興』。」世德堂本亦作「興」,從宋﹑吳本。)亢眉,終無橈辭,可謂伎矣。

 李注:「有才伎也。」 案:伎眾亢眉及無橈言,與曲對文。疑與史記項羽傳「枝梧」義同。莊子齊物論釋文引司馬彪云:「枝,柱也。」是其誼。李說非。

自令之間而不違。

 案:「自令之間」,猶云獨善其間。

不能移。

 案:學林二引「不」上有「項」字。

劘虎牙矣。

 案:史容山谷詩外集注六引「劘」作「摩」。

張辟疆之覺平、勃。

 案:學林八引音義:「辟,必益切;又蒲必切。」今本音義挩下四字。(學林二又云:「觀辟疆啟陳平之語,殆非十二齡所能言,當從漢書作『十五』也。」)

始六之詔。(音義云:「天復本作『始元之初』。」)

 案:嘉祐本「六」下有「世」字,是也。始六世者,謂高帝至武帝計六君。(李刻據盧校本無「世」字,與宋、吳本同。)

事得其宜之謂義。

 案:孟子題辭解疏引作「謂之義」。

四皓、韋玄。(音義云:「天復本作『四皓、韋玄成』。」)

 案:嘉祐本正引「韋玄成」。

欒布之不塗。(音義云:「天復本作『不倍』。」)

 案:嘉祐本亦作「倍」。「倍」字疑非。不塗,猶云弗偽飾。

左氏。曰:「品藻。」

 案:類聚五十四引「氏」下有「傳」字。

    淵騫卷第十一

攀龍鱗,附鳳翼,巽以揚之。

 案:戴校云:「據溫公集注,則古本無『巽』字。今考後漢書光武紀注引有『巽』字,似唐本已然。」

請(世德堂本下有「問」字。)孟軻之勇。

 案:御覽四百三十七引「請」作「或問」,「問」字當有。

魯仲連●而不制,藺相如制而不●。

 案:學林九引作「●而不剴」,「剬而不●」,釋云:「皆讀音旨兗切,乃鱄、剸二字正音。」則所據之本不作制。陳騤文則上引兩「制」字亦作「剬」。(引「●」誤「傷」。)

使知國如葬,則吾以疾為蓍龜。

 案:文選三國名臣序贊注引「如」作「若」,「龜」作「蔡」,下有「也」字。

周之順、(音義云:「俗本作『周之傾』」。)赧以成周而西傾。

 案:音義云:「順靚王及赧王也。」俞正燮說亦同,(癸巳存稿。)其說似確。惟書鈔四十二引「順」作「從」,立義似別。

忠不足相也。

 李注:「相,助也。」 案:「相」乃「●」訛。晏子春秋雜下:「望之相相然。」王氏雜志云:「『相』當作『●』。說文:『●,高貌。』」此文訛「●」為「相」,與彼例同。忠不足●,猶云功不足崇也。

焉可謂之義乎?

 李注:「義者,臣子死節乎君親之款也。」 案:嘉祐本注文「款」作「難」,當從之。

實刺客之靡也。

 案:文選吳都賦劉注云:「靡,美也。楊子法言曰:『聶政、荊軻,刺客之靡。』」蓋本書古訓。

角(世德堂本作「甪」。)里先生。

 案:洪括隸釋十六、陳騤文則上亦引作「甪」,與溫公所引或本同,當從之。

菑(世德堂本作「災」。)異董相。

 案:文選辨命論引「災異董相」,又引李軌曰:「董相,江都相董仲舒也。」今本挩。

叔孫通。曰:「槧人也。」

 李注:「見事敏疾。」 案:槧無敏訓,疑與荀子「漸詐」義同。

陳平之無悟。

 李注「內明奇畫,外無違悟。」 案:李注蓋讀「悟」為「啎」。據文選長笛注引法言注:「遻,觸也,五故切。」似即此文佚注。遻、悟、啎三字並古通。或李本舊作「遻」,陳揆文則上引作「無」,與溫公所據宋、吳本同,則俗本也。 又案:文選陸機漢高功臣頌注引宋仲子法言注云:「張良為高祖畫策六,陳平出奇畫四,皆權謀,非正也。」即此文及上張子房語宋注。

非夷尚容。

 李注:「非夷、齊,是柳下惠,戒其子以尚同。」 案:注本漢書朔傳惟「尚容」作「尚同」,疑李本正文「容」亦「同」字。文選顏延年陶徵士誄曰:「依世尚同,詭時則異。」疑據此。

「有李仲元者,人也。」「其為人也,奈何?」曰:「不屈其意,不累其身(一)。」

 案:意林引「意」作「志」,「累」作「辱」。華陽國志「意」亦作「志」,國志稱:「李弘,字仲元,成都人。以德行為郡功曹,一月而去。州命從事,常以公正諫正為志。」(又國志贊云:「仲元抑邦家儀形。」)三國志蜀秦宓傳載宓與王商書,論嚴君平、李弘立祠事云:「李仲元不遭法言,令名以淪。」均本此。

(一)「不」字原本訛作「又」,據法言正文改。

則西山之餓夫與東國之絀臣。

 案:文選陸機連珠注引「絀」作「黜」,意林引作「逐臣」。

    君子卷第十二

人以巫鼓。(音義云:「天復本作『又以巫鼓』。」)

 李注:「巫鼓猶妄說也。」 案:「鼓」疑「瞽」省,猶云巫史。

或問:「聖人之言,炳若丹青。」

 案:後漢書來歙傳注引「炳」作「明」,公孫述傳注引「聖人」作「王者」,疑誤。(文選王融曲水詩序注亦引,同今本。)

如回之殘,牛之賊也,焉德耳?

 李注:「言復甚也。」 案:謝應芳辨惑編一引「德」作「得」。據宋咸注云:「假令顏行之殘,冉行之賊,則安得不朽之業如此?」似「德」字舊亦作「得」。

    孝至卷第十三

故孝子之於齊,見父母之存也,是以祭不賓。

 李注:「夫齊者,交神明之至,故致齊三日,乃見其所謂齊者。」 案:俞樾平議云:「『祭』疑『齊』字之誤。」其說是也。據李注,似亦作「齊」,「祭」涉下文「不祭」而誤。禮書七十六正引作「齊不賓」,當據訂。

死生盡禮,可謂能子乎!

 案:上四字乃答詞,下五字乃或人問詞。

無已泰乎?

 案:御覽八百四十九引「泰」作「太」,下同。

天地之得,斯民也;斯民之得,一人也;一人之得,心矣。

 李注:「得養育之本,故能資生斯民也。得資生之業,是故係之一人也。一人之得統御天下者,以百姓之心為心。」 案:李說迂曲,必增字而後通。以意揆之,此中三「得」字似均「中」字假文。周禮:「師氏掌國中失之事。」鄭注云:「故書『中』作『得』」呂氏春秋行論篇:「以中帝心。」高注云:「中猶得。」淮南齊俗訓:「天之圓也,不得規。」文子自然篇「得」作「中」。此均中、得互通之證。斯文作「得」,與周禮故書例同。天地之中斯民,即禮記禮運篇所謂人者天地之心也。斯民之中一人,又緇衣篇所謂民以君為心也。心矣之「心」,指君心言,李以百姓之心為釋,亦非。

或問群言之長。

 案:文選文賦注引此文,又引宋衷曰:「群,非一也。」

或問「泰和」。曰:「其在唐、虞、成周乎?」

 案:文選宋元后哀策文注引「泰」作「太」,七啟注、求自試表注亦引作「太」,「乎」作「也」。又七啟注引注文云「天下太和也」,求自試表注亦引「天下太和」四字,今本挩。

珍膳寧餬。(世德堂本作「」,注同。)

 李注云:「寧餬,餬其口也。」 案:御覽八百四十九引作「曼餬」。(書鈔百四十二亦引作「寧」。)

不亦享乎。

 李注:「嫌禮胡如此,太盛也。」 案:平議云:「『享』當作『厚』。」其說是也。據李注,似亦作「厚」,故云「太盛」。御覽八百四十九正引作「厚」,當據訂。

可不享。(世德堂本下有「乎」字。)

 李注:「言如此不可不以盛禮待之也。」 案:御覽引作「不可不厚也」,當據訂。注云「盛禮」,似亦以盛訓厚。

否則介鱗易我冠裳。

 案:後漢書楊終傳注引「介鱗」作「鱗介」。

或問「勞功」。曰:「日一日勞,攷載曰功。」

 李注:「日一,日猶日日也。攷,成也。周而復始以成其歲,故曰功。」案:此節勞、功並文,正文「日勞」當作「曰勞」,與「曰功」對文。注文「日一日」當作「日一」,日一即日省言,故曰「猶日日」。今本「一」下衍「日」字,因誤正文為「日勞」,誤矣。

漢興二百一十載而中天。

 案:此乃楊子自述其作書之歲也。以史考之,當為平帝三年。此書成于居攝前,故稱新莽為漢公。互相勘驗,厥證益昭。李注不察,以漢公為稱其前美之詞,並雜引新事緣飾楊書,以為慨寄微言,箴規深切。所謂本無其意,妄欲強合也。(或以重黎篇羲和為莽官。今考漢書平帝紀:「元始元年,置羲和官,秩二千石。」楊子所云,即屬此秩,非王莽所改大司農也。)

    序

 案:序篇引入漢書本傳。其文字小有異同者,如「恣乎情性」、「冠乎群倫」,漢書「乎」並作「于」;昔在聖考,作「在昔」;「忽恍」作「曶怳」;「莫尚」作「莫上」,「一概」作「壹概」;以及「遐」字作「假」,「範」字作「范」,「歡」字作「驩」,是也。或古字兩通,或字體稍別,具詳溫公所引,茲不悉著。

恣乎情性。

 案:黃氏日鈔引「乎」作「于」。

終後誕章乖離,諸子圖徽。

 李注:「諸子應時而作詭世之言。」 案:溫公從宋、吳本「終」作「然」,與漢書合。李讀「終後誕章」為句,似非。「誕章」二字當連下文「乖離」讀六字為句。徽、古通,當從俞正燮說。漢書作「微」,亦假字。

陳施于意。

 案:漢書「意」作「億」。顏注引李奇曰「布陳于億萬事也」,係本書古誼。

動不克咸,本諸身。

 李注:「克,能;咸,皆。」 案:李讀「動不克咸」為句,似非。「咸」當下屬。孟子離婁篇:「行有不得者,皆反求諸己。」即此所本。咸本諸身,猶彼文皆反求諸己。動與行同,不克猶不得也。

神心忽恍。(世德堂本作「忽怳」。)

 案:羅大經鶴林玉露三引作「忽恍」。

譔先知。

 案:漢書亦作「先」。宋祁引景本作「光」,似誤。

    法言逸文

或問:「屈原、相如之賦孰愈?」曰:「原也過以浮(一),如也過以虛。過浮者蹈雲天,過虛者華無根。然原上援稽古,下引鳥獸,其著意子雲,(或本作「虛」,是也。)長卿亮不可及。」(文選宋書謝靈運傳論注引法言。 案:「然原」以下,似非本書。)

周穆王少不好學,至乎耄長。(御覽八十五引楊子法言。)

(一)原本「浮」下有「過」字,據文選宋書謝靈運傳論注引法言,此「過」字當在「如也」下,今正之。

    楊子法言校補校勘記

 裕孚既校楊子法言校補訖,復得先生手數頁,亦題「法言校補」,與前互見異同,有足資參證者。不忍割棄,因刊諸校勘記中。片玉碎金,都為瑰寶,固不妨兼收並載也。鄭裕孚記。

吾未見好斧藻其德若斧藻其楶者也。(學行。)

 李注:「斧藻猶刻桷丹楹之飾。楶,櫨也。」 案:「好」字後人所增也。既言斧藻,則不必更有「好」字。太平御覽一百八十八引此文無「好」字,此古本無「好」字之確證。

然亦有苦乎?曰:「顏苦孔之卓之至也。」

 考異云:「宋、吳本無『之至』二字,溫公從之。」 案:「之至」二字非衍文。修身篇「公儀子、董仲舒之才之邵也」,與此句詞例正同。之卓之至,猶言卓且至也。蓋或人以顏子所苦為問,楊子答之謂顏子所苦在于孔子之道既卓且至,難于躋及,故曰:「顏苦孔之卓之至也。」不得以「之至」為衍文。

或問蒼蠅紅、紫。(吾子。)

 李注:「蒼蠅間于白、黑。」俞云:「蒼蠅則何間白、黑之有?疑原文本作『蒼駹』。」 案:俞說無他證,且蠅、駹字形匪近。李注所言,本屬古訓,詩小雅青蠅鄭箋已標此義。文選曹子建贈白馬王詩曰:「蒼蠅間白黑。」蓋蒼蠅能淆黑白,故凡黑白相淆者,以蒼蠅為喻。蒼蠅能淆黑白,與紅紫之亂朱物異,而有害于色則同,故楊子並言之。俞蓋未達斯旨。

曰:「子戶乎?」曰:「戶哉!戶哉!」

 案:御覽一百八十四引此無上「曰」字,「戶哉!戶哉」!作「我戶哉」!無下「戶哉」二字。「我戶哉」與「子戶乎」相應,似屬古本。

它則苓。(問道。)管子宙合篇云:「明乃哲,哲乃明,奮乃苓,明哲乃大行。」下文釋之云:「奮盛苓落也。」

 宋注:「『苓』當為『蒙』。」吳注:「苓,苓耳也。苓耳徒有其名,而無聆聞之實。」俞云:「當讀為笭,言如車笭也。」 案:吾子篇云:「好說而不要乎仲尼,說鈴也。」李注:「鈴以喻小聲。」此文之「苓」,蓋即彼「鈴」字之假字也,言惟聖人能開明,餘皆所聞弗遠也。李于此文無注,蓋以「鈴」字已注釋于前,「苓」與「鈴」同,故不加釋訓。此「苓」當作「鈴」之確據。(此條改前作。)

聖人以不手為聖人。(問神。)

 李注:「手者,桎梏之屬。」宋注:「當作『干』。」吳注:「手,持也,執也。雖以非禮見囚,終不能執而戮之。」俞云:「『手』當為『午』。午,啎也。不午者,不逆也。」 案:上云「龍以不制為龍」,其上又言「聖人不制,則何為乎羑里」,則手義當與制近,「手」乃「●」之誤也。「●」即古「●」字,見說文我部。說文云:「●,草木華葉下●。」●恒作「垂」,荀子富國篇:「垂事養民。」楊注:「下也。」則●有降抑之義。不●者,猶言不屈不抑也。言文王雖囚,終不因囚而詘,故曰「不●」,蓋或人以不受拘執為不制,揚子以志不屈抑為不制也。古「●」字恆書作「●」,故說苑權謀篇「東郭垂」,呂覽重言作「牙」,牙即「●」字之訛。是古籍恆用「●」字也。

至書不備者過半矣,而習者不知。

 李注:「本百篇,今五十九,故曰過半。」 案:李合後世偽古文尚書數之,故曰五十九。若揚子所言,則指今文二十八篇言,故曰不備者過半。然其說足破漢博士以尚書為備者之妄。

九齡而與我玄文。

 李注:「童烏九齡而與揚子論玄。」 案:與猶舉也。舉訓左傳襄二十七年「使舉此禮」之「舉」。與我玄文,猶言記誦太玄之文也。李說非。

議其教化。(先知。)

 案:「議」讀若「儀」。儀為儀型之「儀」,猶言準一其教化也。

修之以禮義,則下多德讓。

 案:「修」當作「循」,循與順同。(說文:「循,順行也。」淮南本經訓:「五星循軌。」高注:「順也。」)循之以禮義,猶言順之以禮義也。古籍循、修互訛,說別見。

守失其微。(重黎。)

 音義:「微或作徽。」 案:作「徽」是也。爾雅釋詁:「徽,善也。」書堯典:「慎徽五典。」徽亦訓善,即「媄」字之假。失其徽者,猶言失其善也。宋嘉祐本正作「徽」。

天胙光德,而隕明忒。

 李注:「天之所福,光顯有德,而令(當作「今」。)隕之者,明乎秦、楚忒惡之所致。」 案:「明」借為「盲」。賈誼新書大政篇曰:「萌之為言也,盲也。」明假為盲,猶萌之訓盲也。與望諸即萌都,●通作(詩鄘風載馳毛傳:「,貝母也。」爾雅釋草作「●」。)同例。白虎通八風篇云:「清明者,青芒也。」亦其證。呂氏春秋音初篇云:「天大風晦盲。」高注:「盲,瞑也。」則明忒之義與光德相反。光德者,明而善也;明忒者,闇而惡也。言天于明而善者賜以福,闇而惡者覆其位。明忒與光德對文。李說非是。

自令之間而不違。

 李注:「自令與始皇併心為無道。」 案:「令」與「善」同,「之」與「是」同。自令之間而不違,猶言獨善於無道之朝而不去也。「之間」指秦之朝廷言。

始六之詔。

 攷異云:「溫公曰:『李本作始六世之詔。宋、吳本作始六之詔。』音義曰:『天復本作始元之初,今從之。』盧云:『宋本作始六之詔。』案:如天復本,文理最順。但未知李本如是否。宋、吳本尚可通。若監本,則不可通矣。宋刻既與宋、吳同,今姑從宋、吳本。」 案:作「始六世之詔」是也。六世者,漢由高祖至武帝,計六君也。詔謂制令之屬。爾雅釋詁訓「基」為「始」,始猶基也。始六世之詔者,言霍光之治以先世之制令為其基,猶言本六世之令也。與賈誼新書過秦篇「奮六世之餘烈」詞例相似。作「始元之初」者,則俗儒不達「始」字之義所妄改也。宋嘉祐本亦作「始六世之詔」。

欒布之不塗。

 案:不塗猶言不偽飾。言布哭彭越,順情而發,對於高祖,不飾偽言也。嘉祐本作「倍」,疑後人所改。

龍鱗,附鳳翼,巽以揚之。(淵騫。)

 攷異云:「案:溫公曰:『宋、吳本作巽以揚之,今從李本。』而今本仍與宋、吳本同。盧云:『李本巽作翼。』又云:『有誤,今姑缺疑。』」(以上考異。)俞云:「李本無『巽』字,亦無他字。今各本皆作『巽以揚之』,蓋據宋、吳本。」案:「巽」字係衍文,即「翼」字訛文之併入者也。今當據李本刪。

忠不足相也。

 李注:「相,助也。」俞云:「相與觀近。」 案:「相」當作「●」。晏子春秋雜下:「望之相相然。」王氏雜志云:「『相』當作『●』。說文:『●,高』。」此文訛「●」為「相」,與彼同例。忠不足●,猶言忠不足崇也。

焉可謂之義也。

 李注:「義者,臣子死節乎君親之款也。」 案:李注「款」字係「難」字之訛,宋嘉祐本正作「難」。

有李仲元者,人也。

 案:李仲元見華陽國志,名弘,成都人,志載其事甚詳。又三國志蜀秦宓傳載宓與王商書論嚴君平、李弘立祠事,即其人也。又下文「不屈其意」,華陽國志引「意」作「志」。

或問「泰和」。曰:「其在唐、虞、成周乎!」(孝至。)

 案:文選曹子建求自試表李注引此文,「泰」作「太」,「乎」作「也」。此係故本。「也」與「邪」同,後人不達其義,改「也」為「乎」。文選注引李注有「天下太和」四字,今挩。